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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团字〔2019〕2号-共青团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9-07 访问量:

电团字〔2019〕2号-共青团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管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团费收缴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办法

1、团费收缴范围:

(1)本院在籍的所有共青团员。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包括28周岁以下的学生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2、缴纳时间范围:

(1)2018级团员:应缴纳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团费。

(2)2017级团员:应缴纳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团费。

(3)2016级团员:应缴纳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团费。

(4)2015级团员:应缴纳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团费。

3、缴纳标准:

学生团员:0.2元/人/月。

二、团费缴纳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全院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

2、各团支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团费收缴工作,并按规定数额将应上缴部分上缴学院团委。凡没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的情况,均视为延时交纳。

3、对于新入团、团员流动(如转专业)等情况造成的数据变更,流动团员的团费由现所在学院收取。

4、请各团支部认真做好收缴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共青团团费收缴信息统计表(附件一),于2019年3月15日之前发到指定邮箱。

5、各支部团费以支付宝形式缴纳(支付宝帐号:13223370290,姓名:鹤霖er。支付时请备注:如17级电气171团支部,团员人数,缴费总额及备注。上缴院团委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若南 张韶宇 李啸岩 王鹤霖

2209064082 1439032197 583444188 1454636135

箱:dianqituanwei2017@163.com

共青团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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