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学院党政负责人、教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
(二)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等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且职称要求副教授(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
二、推荐选拔对象
我校2022级、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籍状态正常。电气工程或相近、相关专业,鼓励学科交叉。
三、推荐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完成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学术专长以及较强的创新潜质和科研能力。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允许符合条件的相近或相关专业在学硕士生跨学科申请。
(七)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请
1.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的纸质材料。
(1)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两份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就读学院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4)已发表或已提交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5)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能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6)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材料(各项荣誉、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5日9:30-16:30;
提交材料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电气学院楼B308;
联系人:李雪,电话:022-60436383;
(二)材料审核及结果公示
1.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所有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
2.学院在本单位网站(https://ee.hebut.edu.cn/)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主要考查申请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了解申请人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测试申请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评价申请人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和心理健康等情况。
具体综合考核安排,学院将另行通知(通过建立的WELINK群进行通知)。
五、录取
(一)学院将考核通过后的申请人报名材料和《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考核成绩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1月2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二)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交的考核通过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申请人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的进程安排,届时研究生院将发布相关通知。学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等。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资格无效。
(四)审核通过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检查、批准后,确定录取为我校2025级博士研究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后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正式转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阶段。
六、咨询和申诉
(一)学院提供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及答复。如有招生违规违法等问题,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削减招生名额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招生咨询电话
1.电气工程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60436383
七、其他
(一)本细则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不符,以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二)本细则由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