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和河北工业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加强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电气工程学院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五位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均为具有博士学位的电气工程相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专家组根据本细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初试,对初试免试和初试通过的申请人,专家组结合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考核专家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相关要求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能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各环节。
(4)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书。
(5)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02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院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申请材料要求
具备申请条件者,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纸质材料于2026年3月2日—3月5日交至或邮寄至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B308室)。
邮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电气工程学院,李老师(收)022-60436383(请选择顺丰快递,拒收到付件)
申请材料要求和网上报名相关事项请查阅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取得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应届毕业生有论文录用证明亦可,如发表SCI、EI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三、初试考核及免试条件
(一)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考试属于合格性考试,其成绩不纳入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英语成绩合格线由学院根据报考情况自定,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核形式为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2026年4月18日进行考试。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英语水平考试: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6.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在国(境)外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8.在SCI或SSCI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英文论文一篇。
(二)报考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免专业课初试。
1.硕士研究生阶段平均成绩80分以上;
2.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三)免初试资格以学院认定并公布的名单为准。
四、复试考核
初试免试和初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一)复试形式以现场面试为主,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学术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查等,由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多元考核,集体讨论、集体决议、共同监督。
(三)复试考核流程
1.面试时,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个人汇报PPT,并进行10-15分钟的汇报。
个人情况汇报PPT须包括基本情况、读硕士至今的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计划三部分内容,力求体现考生的学术造诣、学术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及综合素质。
2.考生汇报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通过答辩综合考查考生的英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测试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五、录取及公示
(一)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影响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注册、奖助学金发放等。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原则上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考生因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未尽事宜,以《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政策为准。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