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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字〔2018〕4号-共青团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9-07 访问量:

共青团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管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团费收缴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办法

1、团费收缴范围:

(1)本院在籍的所有共青团员。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包括28周岁以下的学生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2、缴纳时间范围:

(1)2017级团员:应缴纳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团费。

(2)2016级团员:应缴纳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团费。

(3)2015级团员:应缴纳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团费。

(4)2014级团员:应缴纳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团费。

3、缴纳标准:

学生团员:0.2元/人/月。

二、团费缴纳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全院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

2、各团支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团费收缴工作,并按规定数额将应上缴部分上缴学院团委。凡没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的情况,均视为延时交纳。

3、对于新入团、团员流动(如转专业)等情况造成的数据变更,流动团员的团费由现所在学院收取。

4、请各团支部认真做好收缴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共青团团费收缴信息统计表(附件一),于2018年4月25日之前发到指定邮箱。

5、各支部团费以支付宝形式缴纳(支付宝帐号:18002129795,姓名:若南。支付时请备注:如15级电卓151团支部,团员人数,缴费总额。如因备注不清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支部自行负责),上缴院团委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慧港 白若南 张航

联系方式:939853911 2209064082 2040953221

箱:dianqituanwei2017@163.com

附件一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共青团团费收缴信息统计表

序号

团支书姓名

学院

专业

班级

班级人数

团员人数

应缴团费总额

实缴团费总额

联系方式

备注

共青团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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